審計、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(稅審報告)所需資料
□上一年會計憑證(1-12)
□會計賬本(1-12)
□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盤點(原件及復印件)
□全年12個月的銀行對賬單
□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
□驗資報告復印件(若有增資,增資后的驗資報告也要)
□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□開戶許可證復印件
□公司章程(復印件) □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
□國地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□租賃合同(復印件)
□現金流量表 □資產負債表 □損益表
□上年度的審計報告和查賬報告,當年成立的除外
□全年的納稅申報表(國稅和地稅)
□享受稅收優惠等有關批文(如:小型微利企業備案表)
注:1、如有變更需提供:工商變更通知書、章程修正案(或新章程、股東會決議);